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组成。董事会已委任三个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管本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
在提名新董事时,提名委员会考虑不同的技能、经验及背景、地区及行业经验、种族、性别、知识和服务年资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其他特质。目前,全体董事均按既定任期三年获委任。董事会已建议委任于武先生为执行董事及邓伟林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由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起生效。于武先生及邓伟林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于连同本年报于2015年6月26日寄发给本公司股东的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
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细则第87条,执行董事盛百椒先生、非执行董事邓耀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国华先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盛百椒先生、邓耀先生及何国华先生符合资格并愿意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应选连任。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本公司的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分别为邓耀先生及盛百椒先生。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已清楚区分,以平衡权利与权力。主席负责董事会的领导和有效运作,而首席执行官则获授权在各方面有效地管理本集团的业务。依法合理分工确保了董事会与管理层在决策和执行上的清晰高效、权责明确。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成立审核委员会,书面列明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四名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何国华先生、陈宇龄先生、薛求知博士及高煜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为何国华先生,何先生具专业会计资格。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董事会独立审阅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确保本集团具备有效的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监管审核程序,以及进行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与责任。
审核委员会在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年度举行过四次会议。审核委员会于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审核本集团的年报、中期财务资料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操作相关的事项;审阅外聘核数师的资格、独立性及表现;审阅外聘核数师的管理函件及管理层的回应;协助董事会评估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效率;及就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引起管理层对相关风险的注意。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成立薪酬委员会,书面列明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陈宇龄先生,盛百椒先生、薛求知博士及高煜先生,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为陈宇龄先生。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就订立薪酬政策建立正式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特别薪酬待遇厘定条款;藉参考董事不时议决的企业目的与目标,审阅及批准以表现为基准的薪酬;及考虑及批准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下根据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向合资格参予者授予购股权及奖励股份。
薪酬委员会在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年度举行过两次会议。会议上,委员会检讨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薪酬政策。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成立提名委员会,书面列明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薛求知博士、盛百椒先生于陈宇龄先生,其中两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为薛求知博士。
提名委员会在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年度举行过一次会议。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考虑向董事会推荐适合且合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亦负责定期及需要时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
内部监控
董事会负责维持稳健有效的内部监控以保障股东的投资及本公司的资产。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以检讨本公司及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年度,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整体成效,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风险管理职能、资源十分充裕、会计及财务汇报方面的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其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预算。董事认为,现有内部监控系统对本集团而言属有效及足够。